家庭急救護理
家 庭 急 救 護 理 | 中 毒 | |
發 燒 | 頭 部 受 傷 | |
割 傷 | 骨 折 | |
灼 傷 或 燙 傷 | 眼 部 受 傷 | |
觸 電 | 家 庭 藥 箱 | |
昏 暈 或 休 克 |
當 意 外 或 急 症 發 生 時 , 在 現 場 即 時 給 與 患 者 所 需 之 救 助 , 叫 做 急 救 。 急 救 的 目 的 和 任 務
( 一 ) 找 出 受 傷 及 病 發 的 原 因 , 防 止 傷 勢 惡 化
( 二 ) 處 理 危 境 , 挽 救 性 命
( 三 ) 減 少 痛 楚
( 四 ) 安 排 傷 者 回 家 , 看 醫 生 或 進 醫 院
( 五 ) 協 助 康 復
( 一 ) 發 燒 只 是 病 徵 , 而 不 是 病 症 , 例 如 它 可 以 是 身 體 受 到 感 染 的 現 象 之 一 , 發 燒 本 身 未 必 足 以 顯 示 疾 病 進 展 情 況 。
( 二 ) 很 多 病 症 如 感 冒 , 喉 嚨 或 扁 桃 腺 發 炎 , 中 耳 炎 , 氣 管 炎 或 麻 疹 皆 可 引 致 發 燒 。
( 三 ) 發 燒 只 是 身 體 對 於 外 來 反 應 的 自 然 反 應 。 很 多 父 母 一 旦 發 現 孩 子 發 燒 , 便 要 求 醫 生 立 刻 打 退 燒 針 , 其 實 , 這 是 不 恰 當 的 。 因 為 即 使 體 溫 回 復 正 常 , 亦 不 表 示 疾 病 已 經 痊 癒 。 這 只 是 治 標 而 不 治 本 。 而 且 , 使 用 強 力 藥 物 去 降 溫 , 有 可 能 引 致 不 必 要 的 副 作 用 。 其 實 , 只 要 用 適 當 藥 物 及 輔 助 方 法 去 降 溫 , 不 令 體 溫 過 高 便 行 。 最 重 要 的 還 是 完 成 整 個 療 程 把 疾 病 消 除 。
( 四 ) 發 燒 應 該 要 見 醫 生 , 醫 生 斷 症 下 藥 後 , 病 好 了 , 燒 自 然 會 退 。
( 五 ) 多 數 病 症 , 雖 然 施 用 退 燒 藥 物 , 發 燒 現 象 也 會 持 續 數 天 才 退 。
發 燒 的 護 理 :
發 燒 除 依 照 醫 生 之 指 示 及 服 食 藥 物 外 , 亦 要 注 意 以 下 調 理 方 法 :
( 一 ) 少 穿 衣 服
( 二 ) 多 飲 開 水 ( 或 其 他 飲 料 )
( 三 ) 空 氣 流 通
( 四 ) 如 遇 高 燒 , 可 用 溫 水 ( 或 加 酒 精 ) 抹 身 , 和 用 風 扇 散 熱 , 直 至 高 燒 退 下 。
( 一 ) 用 清 水 或 稀 釋 的 消 毒 藥 水 將 傷 口 洗 淨
( 二 ) 止 血 - - - 用 清 潔 紗 布 直 接 將 傷 口 及 傷 口 四 周 緊 壓 , 直 至 傷 口 停 止 流 血 為 止 , 不 可 亂 用 未 經 消 毒 之 粉 未 或 藥 油 來 止 血 。
( 三 ) 用 繃 帶 將 傷 處 紮 好
( 四 ) 盡 可 能 將 傷 處 提 高
( 五 ) 然 後 向 醫 生 或 醫 院 求 助
( 一 ) 將 灼 傷 部 份 浸 於 冷 水 中 或 用 冰 敷 以 減 低 溫 度
( 二 ) 用 消 毒 藥 膏 ( A N T I S E P T I C C R E A M ) 敷 上
( 三 ) 切 勿 將 水 泡 弄 破 , 防 止 細 菌 侵 入
( 四 ) 用 清 潔 紗 布 將 傷 處 蓋 好 , 包 紮
( 五 ) 如 受 傷 範 圍 大 , 則 應 向 醫 生 求 助 或 送 醫 院 治 療
( 一 ) 先 將 電 流 切 斷 , 才 可 以 接 觸 傷 者 ( 二 ) 如 不 能 將 電 流 切 斷 , 請 穿 上 膠 鞋 用 乾 竹 或 木 等 絕 緣 物 件 將 傷 者 從 電 源 分 開 ( 三 ) 將 傷 者 和 電 源 分 開 後 , 如 果 傷 者 停 止 呼 吸 , 應 立 刻 通 知 救 護 車 , 並 立 刻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, 如 遇 心 跳 停 止 , 必 須 立 刻 施 行 心 肺 復 甦 法 , 直 至 醫 護 人 員 到 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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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一 ) 讓 病 者 平 躺 或 側 臥 ( 二 ) 把 足 部 提 高 ( 三 ) 鬆 開 緊 身 衣 服 , 特 別 是 圍 繞 頸 部 , 胸 部 和 腰 部 的 衣 物 , 並 用 被 單 蓋 好 身 軀 , 避 免 令 病 者 過 冷 或 過 熱 ( 四 ) 讓 病 者 吸 到 充 足 之 新 鮮 空 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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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五 ) 如 有 需 要 , 請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或 心 肺 復 甦 法
( 六 ) 通 知 救 護 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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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一 ) 自 然 毒 素 性 或 細 菌 性
( 二 ) 若 進 食 後 在 半 小 時 內 開 始 嘔 吐 的 , 多 為 存 在 食 物 中 ( 如 河 豚 , 毒 蕈 等 ) 的 自 然 毒 素 所 致 , 如 有 可 能 的 話 , 可 飲 牛 奶 或 開 水 3 - 4 杯 , 以 稀 釋 毒 物 及 減 慢 身 體 對 毒 素 的 吸 收 , 並 從 速 往 醫 院 救 治 。
( 三 ) 若 進 食 後 1 2 小 時 才 嘔 吐 或 腹 瀉 , 則 多 為 細 菌 性 中 毒 ( 如 桿 菌 , 沙 門 氏 菌 等 ) 。 一 方 面 要 盡 量 多 飲 水 , 一 方 面 應 從 速 求 醫 。
煤 氣 或 石 油 氣 中 毒
( 一 ) 用 手 帕 掩 蓋 口 和 鼻 及 暫 停 呼 吸
( 二 ) 打 開 所 有 門 及 窗 戶
( 三 ) 把 煤 氣 關 閉
( 四 ) 將 傷 者 移 到 空 氣 清 新 及 空 氣 流 通 的 地 方
( 五 ) 如 傷 者 呼 吸 停 止 , 立 刻 施 行 人 工 呼 吸
( 六 ) 避 免 開 關 電 器 , 因 為 即 使 是 微 細 火 花 , 也 可 引 致 爆 炸
( 七 ) 通 知 救 護 車
頭 部 受 傷 ( 一 ) 頭 部 任 何 部 份 受 到 撞 擊 皆 可 能 引 致 受 傷 , ( 如 打 鬥 , 高 空 擲 物 或 從 床 上 趺 下 ) ( 二 ) 如 有 明 顯 的 嚴 重 受 傷 , 如 昏 迷 , 應 使 傷 者 側 臥 , 並 將 環 繞 頸 部 胸 部 衣 物 鬆 開 , 注 意 呼 吸 通 順 , 通 知 救 護 車 。 如 頸 部 有 受 傷 的 可 能 , 應 儘 量 避 免 移 動 傷 者 , 若 有 必 要 , 請 將 頭 頸 及 身 軀 保 持 於 同 一 平 面 移 動 。 ( 三 ) 如 受 傷 時 撞 力 不 太 大 , 當 時 只 有 一 剎 那 失 去 知 覺 , 事 後 感 覺 一 切 如 常 , 但 這 種 受 傷 仍 有 可 能 傷 及 腦 部 血 管 , 使 血 管 破 裂 。 ( 四 ) 如 遇 到 這 類 頭 傷 , 應 如 何 護 理 ? 傷 者 應 接 受 小 心 觀 察 四 十 八 小 時 , 其 後 如 有 以 下 之 不 尋 常 跡 象 , 可 能 是 腦 部 內 傷 的 徵 狀 , 應 立 刻 通 知 醫 生 或 速 送 往 醫 院 檢 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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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庭 內 造 成 骨 折 的 原 因 包 括 跌 交 , 運 動 傷 , 碰 撞 硬 物 及 打 架 等 。 骨 折 的 主 要 癥 狀 就 是 :
( 一 ) 腫 脹 , 瘀 斑 。
( 二 ) 疼 痛 和 局 部 壓 痛 , 當 移 動 時 痛 楚 通 常 劇 增 。
( 三 ) 畸 形 : 表 現 為 肢 體 短 縮 , 旋 轉 或 成 角 形 等 。
( 四 ) 功 能 障 礙 。
骨 折 的 急 救 , 首 先 要 注 意 病 者 的 全 身 情 況 , 若 有 休 克 癥 象 或 呼 吸 受 阻 , 當 先 處 理 。 如 有 傷 口 , 一 般 可 用 紗 布 或 清 潔 布 料 覆 蓋 並 予 包 扎 。 骨 折 後 應 固 定 傷 肢 , 以 減 輕 疼 痛 , 避 免 加 重 損 傷 。 固 定 骨 折 可 就 地 取 材 , 利 用 木 板 , 竹 竿 等 , 長 度 以 超 過 上 下 兩 關 節 為 原 則 。 若 無 適 當 材 料 時 , 上 肢 可 包 扎 固 定 於 胸 壁 , 下 肢 可 與 健 肢 綁 在 一 起 。 如 發 現 脊 骨 可 能 折 斷 , 應 使 病 人 平 伏 地 面 或 硬 板 上 , 等 待 救 護 人 員 搬 送 到 醫 院 。
A. 外 物 入 眼
( 一 ) 切 勿 用 手 擦 眼 睛
( 二 ) 應 任 由 淚 水 將 外 物 沖 去
( 三 ) 翻 開 眼 瞼 , 若 看 見 有 外 物 , 以 棉 棒 蘸 清 水 拭 去
( 四 ) 如 不 見 效 應 速 找 醫 生 求 助
B . 化 學 物 體 入 眼
( 一 ) 立 即 應 用 大 量 清 潔 冷 水 沖 洗 眼 部 , 沖 洗 過 程 持 續 數 分 鐘 。 請 不 要 隨 便 用 中 和 劑 來 沖 眼 , 因 為 化 學 作 用 所 產 生 的 熱 力 會 對 眼 睛 構 成 更 大 的 傷 害 。
( 二 ) 盡 速 向 醫 生 求 助
家 庭 中 要 有 一 個 孩 童 不 能 打 開 的 藥 箱 , 內 藏 :
( 一 ) 藥 用 棉 花 | ( 七 ) 消 毒 藥 水 , 如 滴 露 , 沙 威 隆 等 |
( 二 ) 四 方 形 消 毒 紗 布 | ( 八 ) 止 痛 退 燒 藥 片 |
( 三 ) 繃 帶 | ( 九 ) 剪 刀 |
( 四 ) 膠 布 | ( 十 ) 安 全 別 針 |
( 五 ) 酒 精 ( 藥 用 火 酒 ) | ( 十 一 ) 棉 棒 |
( 六 ) 探 熱 針 |